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

我惹官非;官非惹我;我非惹官;惹官非我!

日期:2011年1月19日
时间:晚上11时许
地点:Medan Angsana (我的补习中心附近)
人物:无知的我、四个交通警察(一个是Sarjan、一个是司机)、一对刚收档回家的夫妇、一只狗

那个晚上教完Form5高级数学,吃了晚餐,收拾了一下,匆匆的回家。
星期三,Farlim著名的Pasar Malam 摆档到很夜。
我就如往常般,用同样的路回家。(这路我已经走了一年多了)
来到T junction 时,惊觉一辆巡逻车从左边而来,我就像任何奉公守法的人一样,把摩托车停下,让警车先驶进来。
就在这时,警车司机突然向我招手,示意让我过去对面。
当时的我,满心欢喜,对如此“礼让”的警察叔叔感谢到只差没有停下来对他说谢谢。(我姑且将这位警察司机成为D)
天地良心,当时的我真的不知道那里是NO ENTRY。(我以我的Physics Knowledge 作保证,够毒了吧!T_T)
就在我一到达对面路,我就被逼停下。
因为我发觉那警车居然没有驶进去我以为它应该去的地方,而是停在我的右边!
向右一看,有点惊慌,四个警察这么多。
匆匆的scan过自己的脑袋:到底licence到期了吗?到底车前灯车后灯有亮吗?road tax 没到期吧。。。(根本就没想到是NO ENTRY 的问题。)
然后好戏来了,四名警察陆续下车,为首的是Sarjan (称为S),讲了一些老掉牙的狗屁教训:tak tau tengok NO ENTRY sign ka? macam mana dapat lisen? tak baca undang ar?
一连串子弹shoot个不停,在我回过神来时,居然灵机一动,即使是自己误闯入禁区,也好像是跟随D的指示而已。(在此,不得不佩服自己不只一下,是很多下!哈哈!)
当然,首先是问清楚为何说我做错。
再来,我就告诉S说我只不过是ikut arahan罢了。
这时,D就走过来了。
我再次强调自己是跟随D的指示,D却反问我为何停在那儿?接下来我会怎样做?甚至那儿也不能够停车的。(再次我有个小小的补充:很明显D是不会读书的人,考Law时肯定是勉强过关而已,因为身为执行者的警察只能够对已发生的错误给传票,至于很有可能发生,但还未发生的事物根本不能够做什么。本国还未来到像TomCruise的minority report中的PreCrime境界)
再来,我就更加佩服自己的头脑了,在这样的情况下,居然还能够反反问:
我说:我停在那儿是想着要走哪里回家。
我再说:接下来怎么做?当然是回家咯。
我最后说:既然我不可以停在那儿,我的传票应该是Dilarang Berhenti, 而不是Dilarang masuk. (当然我深知在路口并无此罪状,=X )
总之我就是坚持我的误闯是由于D的指示就对了
过后,不知是我的马来文太差,还是S和D的马来文也一样差,我们渐渐变成鸡同鸭讲了。
再来是些无可无不可的辩论、挣扎。
友情牌、老师牌、扮可怜牌、脸黑牌都出了:还是注定在新年前先吃了一块又白又臭的肉干!
执照、路税、身份证检查后,签了个大名,我的不满才刚刚开始呢!
人说先礼后兵,我想就是这样吧!
我对S说:我要你的名字和Code。
(注:Huey Ming, 本国的是这样的:SJN xxxxx, 不像港剧:PC xxxxx 哈哈!)
S说:在summon里就有他的名和code了。
我又对D说:我也要你的。
D说:他作为polis saksi (还是saksi polis,忘了!)名字也会在summon里。
(哎,如此聪明的我居然相信其鬼话!结果到现在根本就找不到人了!!!)
(summon里根本就只有S的名嘛!)
接着是,吵架了。(吵什么其实就不必写了,影响我的形象罢了,哈哈!)
值得一提的是,整个过程当中除了我不断强调自己是跟着指示误闯,我还强调我希望得到警察的指教。(请求警察指教我如何投诉警察!二十世纪以子之矛,攻子之盾!哈哈)
我执著,因为S的一句话而决定纠缠到底:cakaplah di mahkamah!
看一看日期:13/2 法庭
查一查日历:星期日
问一问S:Hari itu pergi mahkamah?
他说:ya
再问:Ahad ada?
他说:ada

还有一对夫妇未出场对吗?
他们是被我拖累的=.=
因为我,四名警察决定落脚此地,大派肉干,他们“有辜”的步我后程。
当然还有一些侥幸逃过,因为警察被我纠缠到难以分身嘛!(功德无量)

为什么会有狗?
原来是那对夫妇的。
当我看到它时,它竟然缩在夫妇之间,一副爱睡的脸,又好像是不屑一顾的脸!
仿佛在嘲笑着我这个无知又执着的人。。。
又仿佛连狗都知道猪是不可理喻的!

(一)

本故事纯属实情;如有雷同,只因天下乌鸦一般黑。